今天正是咖啡廳面試的開始,我非常準時的到了那間咖啡廳,去那裡排隊面試,雖然面試的沒幾個,但我覺得成功率還是很低。我才剛進來這間咖啡廳沒多久,便有一位面試者從樓梯走了下來。

  「下一位,王文靜小姐。」一位站在樓梯旁的女士這樣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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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年後

  這十六年每逢女孩去掃墓,便會下雨。今天依舊下起大雨,雨像是代表少年哭泣。少女又再一次回來到他的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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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are childhood sweethearts. He looks handsome. He has a high reputation among girls. He is a boyfriend in the ideal of girls. Maybe it's an arrangement of fate. I and he are always in the same class.

  His grades are good. The sport is also very good. He not only scores well, he is excellent in sports, and he treats people kindly. So there are many friends. But his only female friend is me. So many people misunderstand me as his girlfriend. When someone asks, he just smiles and doesn't answer. I have always explained, but it seems more and more complex. At the end, I couldn't explain it clearly. It seemed like I was a f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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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分享一下我國中升高中的經驗以及面試:那時的升學考是會考,我是第二屆。國三的我還在猶豫不決要讀什麼學校,媽媽希望我讀公立或是市立的學校,爸爸希望我照著興趣走,所以我選擇了三所,分別是楊梅高中、啟英高中、永平工商。這三所各有好壞,以下是對我而言的判斷:楊梅高中雖然離我家近,但比較注重成績,我會覺得比較有壓力,啟英高中雖然舞蹈比賽常常拿特優,但離家遠會有早去晚歸的現象,永平工商交通不用擔心離我家有點近,而且他們表演藝術科的設備也很齊全。我記得當初我比較想要進表演藝術科,所以啟英和永平我都參觀過,我也非常仔細地觀察她們參加的活動。面試的部分我只有去永平,那時在會考前就事先約好會考後去面試,至於啟英我得到的資訊比較少,也沒有什麼老師介紹關於面試的事情,所以就不了了之了。因為我是去面試表演藝術的,所以跟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你面試的方式可能不一樣,以下僅供參考:首先一定會問的是自我介紹,基本的問題也會問,像是為什麼想來我們學校以及為什麼想讀這個科系......等,然後就是表藝科會問的是你有什麼才藝,這就是該拿出必殺技的時候了,其他科會不會問我就不清楚了。由於我本來在外面就有跳國標舞,所以就這麼上場了,音樂的部分我沒準備,所以採隨機播音的方式去跳。那時會考成績已經出來正在決定志願序的部分,而我剛好考5B,所以那邊的老師覺得不用太擔心,以這樣的成績穩上得。就這樣我就上了永平。

你以為結束了??其實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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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從小就有個青梅竹馬,外表帥氣值數破表,在女生當中名氣超高,是女生理想中的男朋友,但也許是命運的安排,我總是和他同班。
  他成績好,運動方面也很出色,待人和善,所以朋友也相當多,女性朋友卻只有我一個,因此很多人誤會我們是男女朋友。別人問起,他也只是微笑沒回答,倒是我一直解釋,但好像愈來愈複雜,到最後根本說不清,這樣顯得我好像是笨蛋一樣。
  他總是這樣調皮搗蛋,一下子不解釋,一下子捉弄我,誰也沒有料到接下來的事。我被他害慘了,一群女生在放學的時候來找我麻煩,圍著我就要施加暴力,我心知肚明地知道是他的緣故,可是我喜歡他,非常喜歡他,所以為了他,我赴湯蹈火也在所不惜,受一點皮肉傷又如何?於是我臉上多了許多道傷口,手腳也不例外。
  黃昏的晚霞映照著我一滴滴落下的血,看著旁邊的小河,我感覺我哭了。夜裡的寧靜,彷彿在我心裡多添加一道黑暗,使我墮落。回到家中,父母著急地追問原因,我第一次對父母撒謊:「這是不小心在路上被大塊的石頭絆倒的。」父母就沒多問了。
  那晚,我洗澡時望著天花板回想著被毆打時的場景。傷口真是痛的不得了,我盡量避免傷口碰水,但多少還是碰到水,現在我終於知道甚麼是傷口上撒鹽的感覺。
  隔天到學校,那群女生們仍然不放過我,桌子椅子滿是垃圾和塗鴉,甚至在旁邊看熱鬧,酸我幾句,「哈哈,活該誰不喜歡偏偏喜歡……」
  「喂!妳們這樣做是不是太過份了,我要報告給老師,不過老師好像也知道了。」原來替我解圍的是他,跟他以前燦爛的微笑相比現在的他非常生氣。
  此時老師從他身後走出來,對那群女生依校規處理,他則趁機帶我去保健室,而且還是用公主抱。
  「喂,放我下來,很丟臉耶!我可以自己走的嘛~」我紅著臉邊說邊掙扎,但他卻不肯放我下來。
  「妳的腳都在抖了,還硬要逞強,就跟以前一樣。」他笑道。以前我總是遍體鱗傷,連腳都不聽使喚,還堅持要自己走回家,他不放心就一直跟著我,直到我回家,他才離去。
  進到保健室向護理師說明原因後才幫我上藥,「好痛!」我如此訴說。心想:怎麼比昨天還痛,是因為沒上藥的關係嗎?
  護理師上完藥後對我說:「妳今天盡量不要走動,傷口已經發炎了,激烈運動也不要做,妳可要好好謝謝他,要不是他帶妳來,妳現在還會更痛。」
  我馬上開口說:「謝謝。」他也只是笑笑不回應。
  在背我回教室的途中,我和他做了個約定:在我交真正的男朋友之前,他要當我暫時的男朋友。
  他知道這事是因他而起,所以他答應了這個約定,但誰也沒有想到這個約定僅維持兩天。
  第二天到了,明天是他的生日,在好朋友的鼓勵下,我決定今天寫下情書並寄給他。傍晚我歡天喜地的出門往郵局的方向移動,由於太過開心沒有注意紅綠燈就過馬路。
  碰的一聲,一股力量將我拉回,但因反作用力的影響,那人直接被車撞上,回過神來,發現救了我的人,居然是他!我飛奔過去抱住他,祈求老天爺不要讓他離開我,但那泊泊血液卻是止不住。
  他睜開了雙眼,對我說:「我、我喜歡……」接下來的話還來不及說完,他就永遠的離開我了,我抱著他嚎啕大哭。燦爛美麗的夕陽映照著精神崩潰的我,不論我怎麼喚也喚不回你。
  我來到他的墳墓,跪在他的墓前,如果當初我沒打算寄情書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這次的悲劇。距離他離開我已經過了一年,那封寄不出去的情書在也寄不出去了,就算寄了出去他也收不到了,還是留在我這,讓我留戀吧!雖然你走了,但你依舊活在我心中,我繼續想著最後你還沒說完的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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